马克思主义群己观探赜——从《共产党宣言》说起
A Probe into the Marxist View of the Group and the Self—Starting from the Manifesto of the Communist Party
DOI: 10.12677/ACPP.2022.113071, PDF, HTML, XML, 下载: 240  浏览: 1,229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黄 洁:南京邮电大学,江苏 南京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群己观共产党宣言Marxist Group Self View Communist Manifesto
摘要: 群己观是人们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实践主体处理群与己、自我和他人、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想自觉,是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实现的思想基础。本文试从《共产党宣言》的内容展开分析马克思主义的群己观的思想内涵和发展理路,提出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群己观的发展论基础,实践与交往是马克思主义群己观的存在论基础,群己和谐是马克思主义群己观的价值论基础。
Abstract: The concept of group and self is the concentrated embodiment of people’s outlook on life, values and world outlook. It is the ideological consciousness of the social practice subject to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roup and self, self and others, individual and group, individual and society. It is the ideological basi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social values and individual values. This paper tries to analyze the ideological connotation and development theory of Marxist view of group and self from the content of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and puts forward that productivity is the development theoretical basis of Marxist view of group and self, practice and communication are the existential basis of Marxist view of group and self, and group and self harmony is the axiological basis of Marxist view of group and self.
文章引用:黄洁. 马克思主义群己观探赜——从《共产党宣言》说起[J]. 哲学进展, 2022, 11(3): 401-406.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2.113071

1. 引言

群己观是人们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实践主体处理群与己、自我和他人、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想自觉,是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实现的思想基础。《共产党宣言》 [1] (248) (以下简称《宣言》)是世界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纲领性文献,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主义思想第一次较为完整和准确的展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容,也包括群己观思想。本文试以《共产党宣言》为起点,进一步挖掘和探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群己观的思想内涵及发展理路,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2. 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群己观的发展论基础

历史的发展,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发展决定的。人类社会就是一部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关系不断变更的发展史,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在不同的生产关系中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不断发生着变更,群己关系则是这些关系的集中体现,如同对共产主义的把握一样,对于马克思主义群己观的把握也应当从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维度中去寻求和梳理。

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 [1] (272),包括资本主义,提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1] (272)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虽然在阶级与阶级之间、组成不同阶级的人之间始终是相互对立的关系,但至少还有“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 [1] (275),人与人之间还带有“温情脉脉的面纱” [1] (275)。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尽管“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1] (277)但是“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 [1] (275)

《宣言》揭露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已经随着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生产关系演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 [1] (275),使得“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 [1] (275)“无产者的劳动已经失去了任何独立的性质” [1] (279)、“无产者失去了任何民族性” [1] (283)不仅作为劳动者的个体已经失去了独立的自主权、民族性,完全依附于大机器、大工厂而无法寻求独立的个性和自我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发展成了完全的“利己主义” [1] (275),还尖锐地指出这种“利己观念是你们和一切灭亡了的统治阶级所共有的。” [1] (289)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自然而然就是赤裸的剥削关系,对社会物质生产繁荣的不断追逐,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统治和具有社会意识形态特征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教育,使得个人与社会之间利益的分离和异化。于是,代表革命力量的工人阶级开始反抗这种异化的群己关系,因为“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 [1] (283),“工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 [1] (284),“最初是单个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工厂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地方的某一劳动部门的工人” [1] (280),“工人开始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他们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工资。他们甚至建立了经常性的团体,以便为可能发生的反抗准备食品。有些地方,斗争爆发为起义” [1] (281)。联合起来的无产阶级成为革命的主要力量,“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1] (284)“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1] (294)《宣言》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和批判,根据生产力发展依次展现群己关系的发展理路,揭露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对个人与社会之间群己关系的决定作用,同时也表述了马克思主义群己观的基本价值指向。

历史是一个以生产力发展为动力、以个人本身发展为内容,不断从低级走向高级的螺旋式上升过程。正如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总结人类社会三大发展阶段中时写道的:“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 [2] (104)在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在生产力低下,生活资源的匮乏,个人的力量和能力显得微弱,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依赖关系制约着人与人之间的狭隘关系,为了生存人与人之间是一种自然的、原始的依赖关系,人们自发形成的家庭、血缘共同体、部落战争和简单的交换构成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最初社会形式。人与社会的关系主要是以血亲为主的自然性质,具有自发性质。群己之间表现为一种相互的需要,“群”是“已”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已”只有在“群”的庇护下方能得以生存和发展。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追求物质财富便成为每个人的人生目的,以利益为核心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正是由于个人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共同利益往往采取“虚拟的共同体的形式”,与实际的单个利益相脱离,这样由于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特殊的、与他们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所以这样共同利益就是“异己的”和“不依赖”于他们的。作为“已”的个体具备了某些方面的独立性,在“群”允许的范围之内能够自由选择接受教育的程度、职业的类型、通过竞争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财产所有等等,进而确定生存的方式和状态,但是这种“已”的独立性依然没有摆脱物的奴役,人与人之间依旧存在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个体依然还没有自由的发展和独立的个性。这种群己关系存在是因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得还不够充分,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而要改变这一切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消灭旧式社会分工,实现劳动本质的回归,实现群己关系的全面和谐。最终在第三种社会形态下,即《宣言》中所指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群己观的基本内涵,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1] (294),在这种社会中个人与社会交互活动的力量不再作为异己的力量与个人相对立,个人与社会获得了真正的统一,从而是人类社会朝着有利于个人和个人朝着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己”的自由发展是“群”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群”的发展是“己”的发展的基础。

3. 实践和交往:马克主义群己观的存在论基础

实践是人类最根本的存在方式,是人的外拓存在方式,人和社会在物质生产实践中产生,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世界,而且在主体之间建构了交往共同体,并在此基础上处理、建构和变革群己关系。但是,如果说生产实践是群己关系形成的基础和根源的话,那么交往实践则是群己关系的生成机制和实现机制,马克思称之为“交往”、“交往形式”、“交往关系”,它是主体之间以客体为中介进行的交往实践活动,由此生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即人的社会本质。

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实践所带来的繁荣,“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 [1] (277),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生产实践中,工人个人的生产能力得到了提升,资本家的资本得到了增值,同时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对工人阶级来说,性别和年龄的差别再没有什么社会意义了。”尤其是男性群体和女性群体之间的差异日益缩小。但是“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 [1] (275),“已”的关系向功利化发展,较之于社会“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 [1] (287),“已”的发展得益于也受制于“群”的发展。

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作为群体利益代表的阶级的交往与联合,现代大工业化替了工场手工业,为更大范围个体的交往提供可能,也使得在实践中“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1] (273)无产阶级的群体联合在生产实践中壮大发展起来,“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增加了,而且它结合成更大的集体,它的力量日益增长,它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力量。” [1] (281)“工人开始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他们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工资。他们甚至建立了经常性的团体” [1] (281)。同时,“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 [1] (276)“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随着贸易自由的实现和世界市场的建立,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趋于一致,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隔绝和对立日益消失。” [1] (291)在世界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了民族种群的普遍交往,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国家之间、民族之间打破了孤立状态,形成了“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 [1] (277)的局面,国家、民族之间不可避免存在利益纷争。事实上,无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无一不是发端于实践与交往,没有实践交往活动,任何形式的个人与社会都不可能现实地存在,群己关系亦无从谈起。

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视野里,人不仅是一个感性的自然的实体性存在物,而且是一个通过对象性活动并积极构建对象性关系来表现自己或实现自己的实践存在物或关系存在物,人的实践不仅仅是单向度的“已”对“群”的征服、支配和占有关系,而是“已”与“群”之间的一种双向相互设定、相互制约的良性互动关系。正是物质生产实践将“已”与“群”联系起来,“已”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群”,“群己”之间也并不是抽象对立,而是彼此连通,相互同构的。同时,诚然生产实践是“群已”关系的重要媒介,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是唯物史观的根本观点。然而,生产本身又是以“已”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因为生产从来就是社会性的生产,它必须以“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 [1] (287)为必要条件,而“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 [1] (287)只有通过“已”之间的交往才能实现。离开了交往的生产只能是可能的生产,它只有在“已”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能成为真正的力量,因此,交往是生产得以实践的必要前提。人只有通过交往,才能从事生产活动,才能建立起各种人际关系,从而形成一定的群体,进而建立组织,产生社区,直至形成整个社会。从这种意义上说,正是通过交往,人们才由最初的一盘散沙似的“已”而黏合在一起,建立起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代表“群”,共同支撑起整个社会。人类交往的内在矛盾是“已”与“群”的矛盾,人类交往的发展过程即是这一矛盾的发展过程,“已”与“群”的关系并不就是外在的独立的关系而是交往互动关系。一方面,从事实践活动的“己”是处在一定交往关系中的“已”,是一定社会关系的承载者、体现者,“已”的存在是“群”交往中的存在,并且中有通过交往才能存在;另一方面,“群”是关系性的存在,是“已”之间的交往关系。“已”与“群”这一交往互动过程就是人类由自在到自为,由必然到自由,有创造自己社会生活的条件到真正的社会生活的过程;就是人类最终扬弃个体与社会的分离、对抗状态,在交往中获得人的完整性和和谐群己关系的过程。

4. 群己和谐:马克思主义群己观的价值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1] (294)。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概念,这个“自由人联合体”是人与社会的“真正共同体”,“群己”发展相辅相成、共生共长,群己和谐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的最终价值追求。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曾用“冒充的”、“虚构的”、“虚幻的”共同体来表述“虚假的共同体”,他们指出:“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 [1] (119)《宣言》中提出的:“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的、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统一的民族。” [1] (277)这种所谓的集中统一,形成的无非是一种“虚假的共同体”,是资产阶级压迫无产阶级的联合,打着代表全人类利益的旗号,实际上只代表少数统治者的利益。个人与集体、社会之间一种异化的、不自由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反对这种利己主义倾向的群己关系。破解如何解构这种不和谐的“群己”关系,是马克思群己观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宣言》指出:“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 [1] (283)因此,“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 [1] (285)“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1] (286)共产党人选择废除私有制、夺取政权解放生产力,建立真正的共同体,架构全新的、和谐的群己关系,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宣言》指出,共产党人在废除私有制,推翻资本主义的实践中,在他们的“联合的行动,至少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的行动” [1] (291)中,他们是利益共同体,而这种利益共同体的真实目的就是“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1] (293)“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1] (294)不同于“虚假共同体”,参加这个“真正的共同体”的不是阶级的成员,而是作为个人的“己”,各“已”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体获得了“己”的自由,“已”与“群”的交往活动所产生的力量不再作为异己的力量与“已”相对立,一方面,“已”的发展是在“群”中实现的,通过“群”,“已”才能获得和控制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才有“已”的自由;另一方面,只有以“已”的身份(不是阶级成员)参加的“群”,是自由人联合体。也可以说,“己”是“群”的主人。总之,马克思是这样强调这个问题的,他说,“共产主义所造成的存在状况,正是这样的一种现实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 [1] (122)使“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3] (760)同时“群”是“己”发展的手段,只有在“真实集体”的社会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 [1] (119)“己”才能“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 [4] (30)“己”与“群”互为目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5] (82)“作为手段出现的东西则成了目的”一样。马克思主义的群己观就是在《宣言》中表达的“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1] (285)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个人与社会的高度统一是共产党人最终的价值追求,对于这种群已和谐的追求:“一方面,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 [1] (285)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以上“己”离不开“群”或者说个人必须依赖集体的思想,并不意味着集体可以随意地支配个人并进而成为制约个人的力量。换句话说,“群”最终应该是有利于“己”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对于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真实共同体”和“虚假共同体”的阐述中得到确证。马克思恩格斯曾在愤怒地指出“虚构的共同体”对于被支配的个人来说完全是新的桎梏的基础上,强调“真实的共同体”应有利于个人,不向个人提出道德要求,指出“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 [6] (275)“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1] (119)“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 [6] (275)如果将其中的“利己主义”理解为“追求个人利益”、“自我牺牲”理解为“追求集体利益”,那么就可清楚地认识到“己利”与“群利”应该是辩证统一的,既不能为“己利”而反对“群利”,也不能为追求“群利”而反对“己利”,从而有效防止过分强调和一味追求“己利”或“群利”的两个极端做法。可见,群己和谐发展才是马克思主义群己观的最终价值目标和追求。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2年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课题编号:JGKT22_XZD03)和南京邮电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课题编号XC215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2]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6卷上[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9.
[3]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4]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5]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56.
[6]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0.